計畫目的:回應民眾「臨短急」照顧需求,包括:
臨時:長輩突發狀況需照顧人力
短期:外籍家庭看護工空窗期的短期需求
急性後期照顧:家人手術或病後康復期的照顧
服務對象:
身心障礙者
重大傷病患者
有就醫或手術紀錄者
符合聘僱家庭看護移工資格者
長照等級 2-8 級者
服務內容:
基本日常生活照顧
陪同外出、就醫
安全陪伴
服務方式與時數:
4 小時以上彈性時數
24 小時服務(含 10 小時休息)
試辦單位條件:
成立 5 年以上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
需設專業人員,具醫護或照顧服務管理經驗
建立督導與訓練機制
試辦單位職責:
招募、引進、聘僱及管理外籍看護工
自行負責雇主義務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範
可委託 評鑑 A 級或績優免評之人力仲介公司辦理移工宿舍與生活管理
試辦範圍與執行:
首年北、中、南至少 3 家試辦單位
最終 6 家試辦單位(分布於北、中、南、東)
預計 3 月底上路
收費標準(依區域與單位而異):後續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將公布試辦單位與費用標準
4 小時:1,000 - 1,250 元
8 小時:1,200 - 2,500 元
24 小時:2,600 - 3,500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