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原因想回國,能提前解約嗎?
可以,但需要勞工與雇主雙方合意才成立,故請先徵詢雇主的同意
若雇主不同意,您可以撥打1955專線,尋求工作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協調
為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作業流程,自113年11月20日起,雇主於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,無須再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,勞動部會主動將外國人基本資料及轉換雇主資訊,自動傳輸至「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」,再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轉換雇主作業,除可避免雇主疏於辦理外國人轉換登記情形外,亦可加速外國人轉換媒合程序,預估1年有10萬名雇主及外國人受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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