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釋「就業服務法」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,自114年1月1日生效
一、最低工資實施 二、修正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 三、修正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」 四、辦理勞保、就保、災保月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逕調作業 五、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調整最高補助額度 六、技能檢定學科試題加列外語輔助服務 七、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
金管會修正辦法,提升匯款限額至50萬元,增訂匯兌公司負責人資格與申請書件規範,強化法遵與資安,確保移工匯款便利與安全。
114年1月1日起,最低工資月薪將調整為28,590元,勞動部配合修正3項分級表